(六)从1934年起,党卫队升格为独立的武装集团(原隶属于冲锋队),并正式使用党卫队衔阶称谓:区队长以上称高级长官、旗队长至二级大队长称上级长官、中队长称初级长官、小队长称下级长官等;
(七)从1939年起,正式编成党卫队野战部队(或称武装党卫队、党卫军、W—SS等),并开始使用党卫队野战部队衔阶称谓,如:党卫队上校(旗队长)等;
(八)因连年战争,使士兵长期服役,为提高士兵的积极性和荣誉感,从1940年起,先后设立了一级上士(含陆、海、空)、突击队小队长、海军一级中士(含海岸)、一级上等水兵、海岸一级上等兵等军衔。
通过不断的发展变化,到1943年左右,二战时期的德国军衔体系最终确立。
◇ 纳粹德军军衔标志
在纳粹时期,德国陆军军衔、军职的对应关系基本是:
元帅——战区司令、集团军群司令;大将——集团军群司令、集团军司令;上将——集团军司令;中将——军长;少将——师长、旅长;上校——旅长、团长;中校——团长、营长;少校——营长;上尉——连长;中尉——副连长、排长;少尉——排长;上士——司务长、排长(德军中有由高级士官领导、管理分队的习惯);中士——副排长、班长;下士——班长、副班长;上等兵——副班长、战斗组长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