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斯坦丁翻了翻白眼:“除了盐、葡萄酒跟橄榄,就没有西班牙不需要的吧?”
“哈哈…那我还是直说吧。”尼尔摇摇头:“北方有、但南方少有的,是大麦。”
“大麦?”康斯坦丁一愣:“你是说,在新大陆种植大麦,然后…酿酒?”
“没错,在大海之上,最缺的不是食物,是饮品。”尼尔笑道:“无论能产出多少大麦,酿出多少啤酒,都可以卖出去。”
尼尔这么一说,康斯坦丁顿时琢磨起来。
大麦的产量低于小麦,但少的有限,大概能达到小麦亩产量的8成;
耕作难度上,却比小麦低的多,几乎是开垦田地,再把种子一撒,就等着来年收割了。
像瑞典,他们跟荷兰一样是200万人口,却占有了十几倍于荷兰的国土,平均下来,一个农民要耕种五倍于荷兰农民的土地。
如果西印度公司往新大陆移民五千人,全力以赴的开垦土地、种植大麦,他们可以种植足以供应两万人、甚至是三万人食用的大麦。
产出的这些大麦,如果全部加工为啤酒,它的回报率,会是种植小麦的5倍,是种植烟草、蔗糖的2倍。
且不考虑隆冬时节的毛皮贸易,仅仅是春季或秋季种植大麦,就可以获得丰厚的收入,这也难怪阿方斯要投资!